界面新聞記者 | 趙孟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界面新聞近日獲悉,甘肅兩當縣水務局拍賣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采砂權,致合同無法履行一案有了新的進展,投資人于2024年10月在甘肅康縣人民法院起訴兩當縣水務局獲立案,法院于當年11月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宣判。此前,甘肅礦區(qū)人民法院以投資人主體資格不適格不予立案。
界面新聞此前報道,2015年12月31日,兩當縣水務局掛出嘉陵江采砂權拍賣公告,被拍賣的河段包括三段,即一標段“紅崖河左家楊店采砂段”、 二標段“嘉陵江西坡采砂段”、三標段“嘉陵江站兒巷采段”三段。當時,無論是拍賣方還是競拍方,都不知道二標段和三標段處于國家級保護區(qū)內。
2016年1月,一標段和三標段分別由兩當縣東盛建材有限公司和兩當縣鑫源工貿有限公司拍得,二標段由兩當縣通力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和投資人石良軍聯(lián)合競拍取得。經兩當縣水務局、通力公司和石良軍三方協(xié)議約定,二標路段分兩部分,嘉陵江西坡段與鳳縣界以下至陽山壩豁口以上河段的采礦權屬石良軍,其他部分為通力公司所有。協(xié)議蓋有兩當縣水務局的公章。由于一個標段只能辦理一份《河道采砂許可證》,因此對外以通力公司名義共同開發(fā),但實際經營人彼此獨立。隨后,雙方分別給兩當縣財政局和水務局繳納競拍款和保證金2967500元。

當年3月21日,兩當縣水務局與兩當縣通力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兩當縣采砂權出讓協(xié)議》,約定經營期限3年,隨后通力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和石良軍租購設備,招募民工,搭建板房,實現“三通”,前后投資上千萬。2016年8月16日,兩當縣水務局給通力公司頒發(fā)了《河道采砂許可證》。
2017年初,甘肅省啟動環(huán)境違法行為整頓行動。此時,二、三標段的投資人才知道所拍得的河段處于國家級保護區(qū),無法辦理環(huán)評手續(xù)。隨后,兩當縣水務局以“超深開采”為由,與二標段和三標段的中標方解除合同。
投資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理由,原因是施工過程中“超深開采”難以避免,過去出現“超深開采”通常面臨行政處罰,遠達不到解除合同的程度。并且,同樣存在“超深開采”的一標段,并未被解除合同 ,一直開采到3年合同期滿。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時任兩當縣水務局副局長成衛(wèi)東承認,該河段處于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無法辦理環(huán)評屬實。時任該局水政監(jiān)察大隊大隊長張春林解釋,劃定該段保護區(qū)的為農業(yè)部門,因部門間溝通協(xié)調不到位,水務局事先并不知情,“如果早知道是保護區(qū),就不會拍賣了”。
石良軍說,合同被單方面終止后,他們多次聯(lián)系兩當縣水務局,希望能通過調解追回拍賣款和部分損失,但只有一次見到過局長。在過去的8年里,兩當縣委縣政府及水務局領導已更換三屆,每次新領導上任,都要重新調組織調解,快達成協(xié)議時又出現人事變動,不得不開始新一輪調解,問題卻始終未得到根本解決,而他其因貸款支付的利息已翻倍,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2020年2月,石良軍以兩當縣水務局“出讓河道采砂權的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依法應屬于無效行政行為”為由,將其告到甘肅礦區(qū)人民法院,請求確認該局將嘉陵江西坡段流域河道采砂權出讓給石良軍的行政行為違法,并退還拍賣價款,賠償投資損失。該院裁定認為,石良軍的起訴材料中沒有成交確認書和礦業(yè)權出讓合同,“無證據證明存在被訴行政行為,不符合起訴條件”。
石良軍的代理律師指出,《合同法》第36條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眱僧斂h水務局下發(fā)的所有相關通知或文件,抬頭都有石良軍個人的名字,可以證明兩當縣水務局認可事實上的合同關系。這些證據足以證明石良軍履行了繳納采砂權出讓款的義務,水務局也明確接受,雙方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采礦權出讓合同。
2023年,隴南市內行政案件實行了異地管轄,由康縣人民法院管轄武都區(qū)內行政機關、隴南市市直行政機關為被告的第一審行政案件。2024年10月,石良軍、兩當縣通力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和兩當縣鑫源工貿有限公司分別向康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兩當縣水務局單方終止采砂權出讓協(xié)議的行為無效,并補償繳納的出讓價款及利息損失等。當年11月,法院開庭進行審理。